1. 教師應依據教學目標、教學大綱、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,採用適當的教學方法,以達成教學之預期目標。
2. 各科目教師於每學期開學之前應擬妥教學計畫,並應備妥教學所需器材及相關事項。
3.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,不僅要達成各單元的認知及技能目標,也應注意培養學生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。
4. 教師應透過教學過程,培養學生具有主動學習及獨立、客觀的判斷能力,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環境。
5. 學校應舉辦課程與教學研討和觀摩,以充實教師教學知能,並結合學校、社區資源,使理論與實務結合,以提升課程效能與教學成效。
6. 教師教學時應充分利用教學設備、教材、教具及其他教學資源。
7. 學校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,適時舉辦學生校外參觀、實地見習和建教合作,使理論與實相互結合,並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。
8. 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,充實新知,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,改善教材內容與教學方法,以符合科技進步與時代要求。